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通常行为加分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闽建筑〔2021〕17号文的相关规定,对于满足规定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信用加分奖励。
二、承办机构
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信息技术科
三、申报材料
情况一:企业系统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1、企业平台提交申请(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申报信用加分依据得奖励文件原件、复印件(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发文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上传至系统附件; (备注:网上公布的奖励文件打印盖章后可当原件使用)
3、体现加分项目对应的指标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对应加分项标准),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上传至系统附件。
情况二:主管部门录入
1、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申请表(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网站表格下载处可以下载 /Index/Index/Article?InfoID=6545);
2、申报信用加分依据得奖励文件原件、复印件(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发文单位、发文时间),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网上公布的奖励文件打印盖章后可当原件使用)
3、体现加分项目对应的指标证明材料(对应加分项标准)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服务流程
1、预约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联系方式:87619612信息技术科);
2、在预约时间携带材料到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8号天嘉大厦3层信息技术科提交;
3、经由办事员核验资料后,报领导审批;
4、审批通过后,提交系统公示,公示期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