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 项目状态可从筹备变更为在建,在建变更为停工或完(竣)工,停工变更为在建或完(竣)工。
2. 企业申请停工的,需在状态变更原因中注明复工日期。
3. 施工企业提交状态变更申请的,可将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4. 状态变更后,履约评价“状态”于次日生效。
福建省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状态变更申请表.docx